1、額定電壓(正向)DC12±0.2V;額定電流(正向)40mA.
2、白光色溫:6000K±500K 紫光波長:400nm 紫外燈:275~280nm
3、白光光通量:≥18lm,UVC 紫外輻射照度:≥50μw/cm2
4、耐電壓:用電壓表精度不低于 5%的高壓試驗設備進行,泄露電流在 0.5mA 檔,導電部分與外殼之間 施加 1500V,50Hz 持續 1 min,或 1800V/s,應無閃絡或擊穿現象。
1. 耐低溫
按 GB2423.1 試驗 A:非散熱試驗樣品的溫度漸變的低溫試驗方法,將 LED 照明燈在-20±2℃ 環境中放置 48h,恢復 1h 后,塑料零件應無開裂,并功能正常。
2. 耐高溫
按GB2423.2 中試驗B:非散熱試驗樣品的溫度漸變的高溫試驗方法,將 LED 照明燈在 85±2℃環境中放置 48h,恢復 1h 后,塑料零件應無開裂,并功能正常。
3. 耐冷熱沖擊
按GB2423.22 試驗Na:具有規定轉化時間的溫度變化試驗方法,將 LED 照明燈在高溫 85±2℃放置30min;常溫 20±2℃放置 30min;低溫-20±3℃放置 30min 為一循環,共 20 個循環,恢復 0.5h 后,塑料零件應無開裂,并功能正常。
4. 恒定濕熱
按 GB2423.3 規定的方法,將 LED 照明燈放置在溫度 40±2℃,相對濕度 93%環境下放置 48 h后,在箱內直接測絕緣電阻應大于 2MΩ,經 30 min 恢復,功能正常。
1. 抗振動特性
放置在振動臺上,振動頻率 10-55-10Hz 振幅 3mm X.Y.Z 方向各 10 分鐘,試驗后應無損傷, 并功能正常。
2. 自由跌落
將 LED 組件放在 30cm 的高度,跌在 15*15*3cm 上的木板上,跌 3 次,進行功能測試,應無異常。
本產品符合 RoHS 要求.
家電配件、防雷電器、產品服務商